發布時間:2014-01-21 08: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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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年初交替的時候,人力資源部根據績效管理制度發布了年度績效評分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對績效評分的結果要按公司規定的比例做強制分布,即不高于10%的卓越,不高于20%的優秀,大約60%的合格,不低于10%的不合格。
一個新到公司半年的主管過來找人力資源部說,“我部門一共就5個員工,我認為沒有不合格的,如果按比例強制分布是半個不合格,半個卓越,怎么處理?如果四舍五必須做出一個不合格,那公司也必須給我一個卓越的名額!薄
如果遇到類似的問題,作為HR你將如何處理呢?
績效評估結果是否該采用強制分布有一定爭議的,贊成的很多,反對的也不少,其實這和企業的所處的情況以及企業文化有關系。在很多規模大的市場程度高公司都在實施這種機制,尤其是早些年杰克韋爾奇的管理理念在中國熱過之后,更加加深了管理者2-7-1強制分布的熱衷。
強制分布是運用統計學大數法則的自然規律,推動企業員工的優勝劣汰。在員工數量多到一定程度時,這個規律自然完全成立。不過,統計學中的最小樣本數要到30以上才有意義。而現實中,很多部門人數是低于30的,從管理效率的角度講,一個主管的管理幅度不會超過10人才合理。所以本文開頭的問題在現實中經常遇到。
解決類似的問題需要分以下幾步:
1、首先是觀念的統一 需要所有參與績效評分工作的主管理解并認同公司強制分布的理念。公司的文化和導向是不停向前,優勝劣汰,不是說員工不優秀,而是如果員工進步的速度相對于團隊的速度落后了,就是要評為不合格,需要改進提高或淘汰。讓主管理解,不合格是一個相對的概念。
2、對小的團隊成員進行排序 強制分布在一定量以上的團隊中時合理的,但對于人數太少的團隊硬做就可能違背強制分布的本意。評價還是要尊重客觀事實,不能簡單用四舍五入來強制弄1個優秀,1個不合格,如果團隊成員不是5個而只有3個或更少怎么分布呢?要求主管根據公司評價標準客觀評估員工表現在哪個檔,并對所轄小團隊的員工進行排序。一般主管不會說我團隊所有員工表現都一樣,如果這樣評價這個主管肯定是不合格了。
3、匯總到更大團隊或讓更高一級的主管/機構進行評估 小團隊排序后,匯集后到大團隊中去比較,各個小團隊的最戶一名進行比較,很容易得出哪個相對更不合格。如在一個公司內部,對業績表現不同的部門可以對比例進行稍微調整,如表現優秀的部門優秀員工的比例高一點,不合格的比例低一點。
總之,強制分布對團隊來說是一個大數的客觀規律,對個人來說是一個團隊內比較后相對的概念。統一了主管對這個規律的認識,后面的工作就好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