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08 09: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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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一般的法官檢察官一年也就10多萬元工資,而一跳槽到企業,年薪100多萬甚至200多萬!痹趶V東省深圳市兩會上,人大代表郭小明關于呼吁警惕司法人才流失的發言,引發了社會各界對于法官、檢察官跳槽的熱烈討論。
在商業領域,跳槽司空見慣,優秀人才常成為眾獵頭和各企業爭搶的“香餑餑”。跳槽者看重新東家提供的優厚待遇,而新東家更是看上跳槽者身上的價值,這是人才市場自由競爭、雙向選擇的結果。從法律上講,跳槽是公民自主就業權的體現。法官當然也同樣擁有自由選擇職業的權利。只是法官無法選擇雇主,作為司法系統的公務員,法官要么留下,要么離職。
“法官一跳槽到企業,年薪就高達百萬”,人大代表的本意是希望社會關注,呼吁提高法官待遇。然,郭代表話音未落,不乏關于法官跳槽后拿高薪是由于企業看重了法官人脈資源的言論。不可否認,法官的確積累了一定的人脈資源,但與黨政機關相比,法官的所謂資源優勢并不占優,更別提一個離職法官所能發揮的職業影響。再者,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對于企業而言,要在市場中“駛得萬年船”,就必須學會運用法律規則。雖然法律不直接產生經濟效益,但其卻能在關鍵時刻助企業防范風險、化險為夷。一名成熟的法官至少要經過數十年的職業訓練,其比一般的法律職業人更加諳熟法律程序和條文精益,自然是這些企業青睞的對象。對于企業而言,出高薪聘請辭職法官,不過是其行使企業自主用人權的表現,無可厚非。
真正需要探討的是,法官到底該不該拿高薪呢?根據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一個人的需求由低到高依次可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歸屬與愛的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五類。一個社會中的人,首先必須在滿足物質需求的基礎上,才會開始追求精神層面上的需求,而人生價值也是個人價值和社會價值的有機統一。法官也是如此。以深圳為例,一般法官年薪僅10萬元,盡管相對于一些內地城市并不低,但是作為一線城市的深圳,市區的房價低于3萬元每平方米的住房已屬鳳毛麟角的現實下,法官不僅購房堪憂,更別提承擔其他的家庭支出和孩子高昂教育費用等。較低年薪加上堆積如山的案件,不難理解法官跳槽現象的發生。
近年,關于法官、檢察官隊伍人才流失、斷層的報道頻繁見諸報端,問題已不再局限中西部地區法院,甚至連廣東、江蘇等發達地區,近五年法官流失人數都超過了兩千人。我們總是在強調法官職業的神圣性和純潔性,希望作為司掌審判權的法官能做到高尚、公正、超脫,忠于法律。然而,強調職業純潔性與法官獲取較高的合法薪酬之間并無矛盾。要讓法官保持一種尊榮感,就必須讓法官不輕易為“五斗米”折腰。
正如郭代表所言,職業待遇低、辦案任務重、責任風險大是法官離職的一大內因,而司法外部環境日益惡化則是一大外因。這些年關于法官薪酬問題,社會一直爭論不休,甚至十分敏感。筆者認為,不妨來探討下兩個問題:第一,法官憑什么高薪?第二,多高薪金才合適?
要解決法官憑什么高薪的問題,或許可以從“為何不能接受法官高薪”入手。筆者總結大概的觀點主要有:法官也是普通的公務人員,與其他黨政干部都是為人民服務的,何以薪金要特殊;司法公信力下降,法官腐敗時有發生,憑何高薪;給了法官高薪,能確保無錯案和零貪腐嗎?等等。這些質疑都有一定合理性,但辯證法告訴我們,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對于法官該不該高薪的問題同樣需要辯證地看。任何一項制度設計都有其利弊,關鍵的問題不在于設計一個完美無缺、唯一無損的制度,而是如何把制度的好處發揮到最大,把其缺點限制在最小。法官薪酬設計同樣如此。
我們在對法官薪酬制度進行頂層設計時也需要這種利弊權衡。首先,對整個社會而言,公平正義的價值高于其他。國家通過法律來實現社會管理,而“法律是通過法官之手降臨人世”,法官的審判權更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承認法官職業區別于一般公務員的特殊性對于我國建立法治社會而言十分重要和緊迫。其次,我們需要吸引什么樣的人來當法官?法官職業化需要職業化的法官,這種職業化要求法官必須從社會精英中產生,并經歷穩定、長期的職業訓練,從而確保法律實施的可預見性和穩定性。而相對較高的職業保障與吸引高端人才、確保人才相對穩定之間是相輔相成的。其三,建立高水平的法官隊伍必須積跬步而至千里。從全球來看,法治發達的國家,高水平的法官大多經過了數百年的磨合和傳承。盡管當前我國的法官隊伍的確出現了一些問題,但這畢竟是少數現象,更不能成為反對提高法官薪酬和待遇的理由。正是由于目前法官待遇低下,即便是在法律職業共同體中,法官、檢察官、律師、高校之間人才流動基本呈單方逆向流動,法官、檢察官流向律師隊伍的多,而優秀律師、教授愿意加盟法官的卻極少,更別提吸引更多其他領域的專家。
針對法官薪金多高才合適的問題,這十分復雜,因為法官的工資無法直接通過勞動市場的供求來反映。對于法官職業而言,強調個人對正義、公平的精神追求是其成為法官的必備前提,但適度的薪金可以很好起到一個杠桿作用。薪酬過高容易吸引一些投機者進入這個領域,薪酬過低卻會導致一些人才被流失,因此拿捏好薪酬標尺,應該把立足點定于該薪酬既能保持法官有尊嚴地、能體面地生活,又能吸引真正熱愛法官職業的人進入法官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