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9-01 11: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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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為從審議提出到方案的最后通過,時間要更長一些,沒想到才用了短短11天!”談及29日獲得通過的《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連稱“出乎意料”。
就在11天前的8月18日上午,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審議了包括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及規范央企高管履職待遇等一系列文件,這一話題由此躋身輿論焦點,而一份央企高管降薪七成的方案草案也在各媒體間廣為轉載,引發了更為廣泛的爭論。
“從通過的方案看來,‘一刀切’式的方案并沒有獲得采納,最終確定了差異化的方式。”廣東省社科院研究員梁軍對中新社記者指出。
當日通過的《方案》明確,將堅持分類分級管理,建立與中央企業負責人選任方式相匹配、與企業功能性質相適應的差異化薪酬分配辦法,嚴格規范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
“這意味著,未來要將采取任命制和聘任制分開;公益性、壟斷性和市場競爭性企業分開。”李錦認為,這符合此前輿論預期,亦符合經濟規律。
與此同時,方案明確,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具有系統性。其他中央企業負責人、中央各部門所屬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也要參照方案精神積極穩妥推進。
“這一舉措,將一些并不為國資委管轄的企業及個別央企下屬二級三級企業統統納入其中,有利于填補監管空白,改變個別領域高管長期以來悶聲發大財的現狀!崩铄\指出。
梁軍注意到,改革方案在強調系統性的同時,明確有關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推動改革順利實施。他稱,以往在國資委主要監管時,由于利益杯葛,一度出現“不愿管”、“無人管”、“管不住”的怪相,未來各有關部門的統籌協調下,這一局面或將得以根本改觀。
“之前對于央企高管薪酬等問題,國資委往往等到輿論洶洶時才出來回應,這背后其實暴露了一種被動的監管態度!绷很娬f。
相較之下,29日通過的改革方案則開宗明義指出,深化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是中央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深化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和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具有重要意義。
“這一表述代表了中央推動央企高管薪酬改革一種主動積極的態度,即是為了‘搞好’,而不是單純的‘懲壞’!崩铄\認為。
梁軍則指出,上述表述進一步表明改革將緊緊圍繞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這一目標展開,他認為,這將是未來國企改革的主方向,也是根除央企薪酬等一系列問題的治本之策。
“單純的薪酬改革是不夠的,如果不能補上職務消費漏洞,相關問題仍不能得以根本解決!北本┐髮W教授李紹榮對中新社記者指出。
有鑒于此,《關于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亦于當日獲審議通過,《意見》對上至公務用車、辦公用房,下到消費卡等有關央企高管職務消費的各個方面均予以了明確規定,可謂“事無巨細”、面面俱到。
“不同于高管薪酬還要‘區別對待’,對于職務消費的規定不僅簡潔明了,而且‘一棍子打死’,毫無例外的余地!绷很姺Q,“這有望大大剎住職務腐敗的歪風!